参考:2011年招警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 
  5、符合所公布职位要求的生源地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我国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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